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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有兩則新聞同時引起了熱議。
第一個是29歲的張女士,她從2歲起就被寄養(yǎng)在姑姑家。因為家里經(jīng)濟條件不太好,父母一直沒有把她接回身邊,平時和女兒的聯(lián)系也比較少,女兒感覺父母很陌生。
多年之后,張女士事業(yè)有成。為了回報姑姑的養(yǎng)育之恩,她主動出錢給姑姑的兒子也就是自己的表弟買了一套房子。
她的親生父母知道這件事之后,要求張女士也得為她的親弟弟買一套房。張女士明確表示拒絕,她的父母氣不過,把女兒告上了法庭,要求女兒支付給他們50萬元贍養(yǎng)費。
張女士父母的這種做法遭到廣大網(wǎng)友的強烈譴責,屬于典型的重男輕女。作為父母,并沒有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,卻反過來向女兒索要高額贍養(yǎng)費,提出讓姐姐給弟弟買房這種無理的要求。
第二則新聞講的是在廣西南寧的一個家庭中,三歲的姐姐正在吃飯,一歲的弟弟跑到姐姐身邊無緣無故地打了姐姐一下。剛開始姐姐并沒有還手,當?shù)艿苡忠蚪憬銜r,爸爸告訴姐姐要還手,讓姐姐在弟弟臉上抽了一耳光。
同時爸爸還告訴姐姐,有人打她時一定要還手,就算是弟弟也不行。挨打之后的弟弟委屈地嚎啕大哭,爸爸沒有哄他,而是明確告訴他:“不能隨便打人。”
爸爸的做法得到了網(wǎng)友的一致稱贊,大家都說這才是正確的教育方式。爸爸的做法不僅能夠教會兩個孩子該如何相處,還能防止孩子將來養(yǎng)成喜歡欺負他人或者被人欺負時不敢還手的習慣。
更重要的是,都是父母的孩子,他們都得到了父母的關愛。雖然爸爸教訓了弟弟,也是為了他的成長和將來考慮。在這個家庭中,沒有出現(xiàn)重男輕女的情況。
這兩個新聞放在一起,顯得特別有意思。不同的家庭,父母對子女的態(tài)度卻是截然不同。
第一個家庭把兒子視為掌中寶,把女兒寄養(yǎng)在親戚家不管不問。女兒長大之后出息了,父母卻對她提出一些無理的要求,毫不掩飾自己重男輕女的思想。
第二個家庭,弟弟不講道理地打了姐姐,爸爸告訴姐姐要還手,告訴弟弟不可以隨便打人。對兩個孩子都是盡職盡責地進行教育和愛護。
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中國盛行了數(shù)千年,這種思想讓無數(shù)女性背上了沉重的枷鎖。雖然人們的觀念發(fā)生了很大的變化,但是在一些地方,在某些父母心里,依然會把兒子放在比女兒更重要的地位上。
當然,也有反過來的,有的父母把女兒當作公主一樣寵著,對兒子卻不怎么上心。
在我看來,這兩種觀念都是不可取的。對待自己的孩子不應該有性別上的區(qū)分,無論男孩女孩,都是自己的寶貝,都需要父母好好愛護。
尤其是在多子女家庭,應該讓每一個孩子都感受到父母的愛和重視,這樣能為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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